| 人事代理是在人才交流服务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新的人事管理制度,是伴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人事制度改革进程应运而生的,是人才交流服务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有效途径。它主要是指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。按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,接受用人单位或个人委托,代理其相关人事业务,代理双方本着平等协商的精神,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人事代理合同(或协议),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,是现代人事管理制度重要组成部分。
人事代理的对象包括单位和个人两大类,单位包括没有人事管理权限(条件)的非国有制企事业单位,驻并办事机构和用人自主、方式灵活的国有制企事业单位;个人包括各类流动人员和应(往)届毕业生及\"五大生\"毕业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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